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 坐落
备注
1
景房权证景泰县字第16350号
景文武 吴玲芳
房屋
620423006003GB00171F00090050
景泰县一条山镇南街0339号1幢3层2-301
公告单位:景泰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