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时间 2023-01-09
回复时间 2023-01-13
网友:
您好!1月9日,您在景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留言,反映“2013年9月,家人在塞维利亚售楼处交了5万抵8万的预付款,如今预交了10年的房款还有希望追回吗?什么时候可以处理一下”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查,你反映的问题属实。景泰县塞维利亚小区由景泰县日月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2年开发建设。2016年11月,该小区建设项目达到入住条件,但因开发建设单位因债务关系将小区1-6号楼抵押,分别被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判决,致使小区6栋楼一直不能办理竣工验收,导致该小区6户拆迁户、70多户购买户的住房无法按拆迁协议和购买协议进行兑现。历年来,我单位与该公司协调处理,该公司以小区6栋楼产权被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判决为由,不予处理。
2019年11月,为了妥善解决该小区问题,经县政府协调,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城投公司、兰州农商银行、日月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方协商达成债权转让共识,在不解封土地和房屋保全的情况下,办理了1号、2号楼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县城投公司负责销售1号、2号楼的124套住房,用于偿还兰州农商银行债务及该小区70多户141.549万元的预订款。但由于景泰县日月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朱振科联营合作纠纷一案,甘肃省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20日再次轮后查封了塞维利亚小区1-2号楼,导致1号楼、2号楼无法如期销售,致使部分预订户的预订金无法全部清退(70多户预订户141.549万元的预订金已清退了86万元,还有55.549万元预订金未退还,其中含网友的预订金5万元)。
为此,我单位工作人员与网友进行了沟通,建议网友搜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景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2日